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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项目
Charity project
赈灾救助
广东省记福慈善基金会
赈灾救助救助是广东省记福慈善基金会对因遭遇各种灾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灾民进行抢救和援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救助,使灾民摆脱生存危机,同时使灾区的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灾害救助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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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主体,与被救助的受灾对象相对,是对受灾对象实施救助的主动一方。救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密切配合,因而实施救助的主体必然要涵盖多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救灾制度中,对救灾主体的基本要求是广泛发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根据在救灾活动中的职责、角色和作用等方面的差异,救灾主体可分为党政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主体三大类。 

灾害救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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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灾害救助。这是灾害救助的主要形式,因为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灾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决定了只有国家才能整合大量的社会资源进行及时救助。中央政府一直设有专项救灾款目。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国家救灾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①财政分级负责。这是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和分税制相配套的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必须设立专项救灾拨款科目。②救灾分级管理。救灾分级管理的前提是准确划分灾害等级,用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救灾责任。灾害一般划分为特大灾、大灾、重灾和小灾等。③救灾经费包干。这是针对甘肃、宁夏、贵州、青海、西藏、新疆等六省区的救灾经费而言的,在经过科学合理的测算之后,中央给其划拨一定量的救灾款,一般不再追加拨款。④中央经费无偿救助与有偿使用并存。这样做的目的是救灾与扶贫相结合。无偿救助的资金用来紧急抢救灾民,保证其最低生活;有偿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灾民灾后恢复生产等。
(2)救灾保险制度。救灾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负责组织,以各级财政和社会化集资作为物质基础,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和恢复其简单再生产的一种灾害保障形式。从1987年开始,中国民政部门先后在全国102个县进行了救灾保险改革试点,对农作物、养殖业生产、农房、农村劳动力等实行救灾保险。具体方法是:由中央救灾经费、地方财政补贴、农民自己缴纳的保险费形成救灾保险基金,当灾害发生、灾民需要时,给予相应的生活、生产等方面的保障与补偿。
(3)互助互济。这是对传统救灾体制的财力机制进行改革的重要内容,即由以前中央财政单一供款模式发展到了资金来源社会化的模式,其主要形式有二:一是救灾互助储金会、储粮会。这是在农村居民之间自发组织的主动迎接灾害的互助形式。
(4)生产自救。生产自救历来是我国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初期,救灾工作的方针是“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农村公社化以后,由于存在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救灾工作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改革开放使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83年,全国民政会议提出了“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可见,我国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首先强调生产自救,同时加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助,这是由我国人口众多、灾害频发、生产力水平不高等具体国情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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