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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筹今后不能再筹钱了!江苏立法:“个人求助”必须满足3个条件
发布时间:2017-12-11 14:21:06 浏览次数:1590 次

小儿患了重病,急需用钱”“为给重病父亲治病已倾家荡产,跪求各位救助”……在各大医院门口,在公益网络平台,类似的求助不断。究竟孰真孰假?哪些值得我们奉献爱心?


近日,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慈善条例》等法规,会后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通过立法,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个人求助进行约束,并将设统一的慈善信息平台给大家共享。


率先立法规范个人求助


个人求助,在江苏必须满足3个条件。

一、将个人求助的范围限定在“为了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困难,向他人或者社会公开发布求助信息的”;



二、规定求助的个人“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



三、要求发布个人求助信息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

如果是以宣传报道的形式为个人求助提供帮助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对慈善造假进一步约束


针对不少爱心人士担忧慈善造假,有心不敢捐的情况,新条例中也有进一步约束。



“首先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可以公开募捐。”王洪祥说,如果说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或者单位,必须要跟慈善组织合作才行,“那就必须要签协议,而且每个公开募捐的情况,在相关组织的网上都要可以查到。”


做好统一的慈善信息共享平台


江苏省慈善条例中明确,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法规政策宣传、慈善组织培育、慈善需求发布、慈善项目推介等综合性服务。


省民政厅慈善处处长沈琪说,他们下一步会按照要求补充信息,跟《慈善法》,跟《江苏省慈善条例》相匹配,做好信息共享平台。


近年来网上越来越多的个人求助信息不断,而频繁爆出的信任危机也给互联网募捐平台和相关服务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江苏慈善法的颁布提供了统一的信息慈善平台,相信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在此平台得到应有的帮助,也希望网络骗捐时间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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